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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总部经济中介组织名单(2018年版)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外经外贸科
发布日期:2018-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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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商务函字〔2018〕299号

各相关单位:
为全面落实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-2035年)》,培育壮大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,支持引导创新型总部企业在京发展,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服务引导作用,提升总部经济服务水平,根据相关规定,现公开征集我市总部经济中介组织名单(2018年版)。
一、入选条件
总部经济中介组织(以下简称中介组织)是指从事法律、会计、投资管理咨询、知识产权、人力资源、科技服务等业务的专业机构,商协会和招商促进服务等机构,并应同时具备以下特征:
(一)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,拥有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,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;
(二)具有服务总部企业的能力,熟悉了解本市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,愿意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、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企业在落户、发展等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;
(三)经营状况良好,信用良好,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。
优先选取有服务经验的相关机构。
二、工作程序
(一)自主申报
符合条件的中介组织于4月20日前登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官网(网址:http://www.bjcoc.gov.cn/)中“商务专题”,通过《北京市总部企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》进行网上申报,并将申报材料(见附件1)上传。
(二)区级初审
区商务委在4月30日前将初审意见汇总表(加盖区商务委公章)报送至市商务委(总部经济发展处)。
(三)市级复审
市商务委组织复审,提出入选中介组织的初步名单。
(四)联席会议审核
征求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部门联席会议(简称联席会议)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,确定中介组织名单(2018年版)。
(五)公布
在市商务委官网公布中介组织名单(2018年版),入选名单将纳入《北京市总部经济中介组织库》。
三、要求
申报机构实事求是填报相关信息,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。各区商务部门及时审核,认真把关。
四、其他
总部经济中介组织名单(2018年版)发布后,原北京市总部经济中介组织机构库同时终止。
特此通知。
(联系人:总部经济发展处 杜大琳;联系电话:87211909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