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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市场及仓储物流设施疏解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流通科
发布日期:2018-07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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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丰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市场及仓储物流设施疏解资金补助办法(暂行)》相关规定,现将2018年疏解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定第三方评审机构

经公开遴选,由区商务委、区财政局、区农委、区农经站等区市场与物流疏解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审议,确定承担我区2018年市场与物流疏解项目评审第三方评审机构为: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。联系人:主任会计师 鲍志悦 13910801506。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疏解项目的申报及与评审公司对接。

二、项目评审安排

1、项目评审范围:各乡镇2018完成的集体产权市场疏解项目。

2、项目资料准备:即日起,各乡镇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市场申报项目,申报资料装订成册报审。

3、项目申报指导:根据项目申报情况,请评审机构派专人指导企业组织填报项目申请材料。

4、项目评审时间: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“随报随申”的原则进行评审,并按时出具评审报告。

5、项目汇总时间:评审报告及乡镇汇总意见于每月20日前上报区疏解项目审核小组。

6、资金拨付时间:根据审议结果,每月30日前拨付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目相关补助资金。

三、项目评审要求

1、提高工作认识。此疏解项目评审是推进市场疏解工作进程的重要环节,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及农民日常生活保障,须认真组织落实。

2、严格工作程序。各乡镇认真落实《办法》的工作要求,明确工作目标,确定补助项目,细化工作任务,严把项目审核各项工作环节,杜绝虚报、瞒报。

3、把握时间节点。各乡镇根据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具体工作,并根据项目特点,及时上报,成熟一个评审一个,把握好项目初审环节及整体评审过程,确保按时完成辖区已调整疏解项目评审。

 

 

附件:

1.封面及目录

2.项目申报书

3.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

4.疏解专项资金申请表

5.疏解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

6.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及复印件

7.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明细

 

 

 

2018年7月11日

 

 

 

(联系人:杜伟光:联系电话:63837200、13911313615)